1、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及储存条件,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入库、对质量异常、包装不牢或破损、标志模糊等情况,应拒收。
2、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:待验区、退货区为黄色,合格品区
为绿色;不合格品区为红色
3、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其质量标准“贮藏”项下规定的条
件分类储存于仓库中。
4、药品与非药品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,易串味药品、
中药材、中药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
5、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,规范操 作。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,严禁货物倒置、混垛、超标等现象。
6、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。药品与墙、屋顶(房梁)的间距
不小于30厘米,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
7、药品储存时,应有效期标志。对近效期的药品,保管员应按
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”
8、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,不得发出,应填写《药品
质量复查通知单》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处理。
9、保管人员应保持库房、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,每月进
行一次彻底清扫,并做好防火、防潮、防虫、防尘、防污染、防鼠、防霉变等工作。
10、保管员应对在库药品作好台帐,做到帐货相符。
11、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,对不符合药品
储存要求的,应及时进行整改。
12、药品会计根据各调剂室的请领单,打印验收出库单,并交库管员作为药品发放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