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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生物的温度控制和监测

发布日期:2015-06-08 15:28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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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1、 医药生物应进行全天24小时连续、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,温度记录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/次。 

       2、 冷库内温度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,符合医药生物冷藏要求。

       3、 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读取存档,记录至少保存3年。
 
      4、 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临界状态下报警,应有专人及时处置,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纪录。

      5、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设置:冷藏应在3℃—7℃,冷冻应在-12℃~-23℃。 


      6、冷藏车在运输途中要使用自动监测、自动调控、自动记录机报警装置,对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的实时监测并记录,温度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10分钟,数据可读取。温度记录应当随医药生物移交收货方。 

     7、采用冷藏箱运输时,根据冷藏箱的性能验证结果,在冷藏箱支持的,符合医药生物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。

      8 应按规定对自动温度记录设备、温度自动监测议
报警装置等设备进行校验,保持准确完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