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问题十年成疾
以下一些事件足以证明食品安全隐患,于社会的影响。
如今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,在改革开放初期是很难想像的。那个时代的中国,计划经济体制余温未散,鱼肉、粮油等日常消费类食品异常缺乏,每个月人们得凭各类粮油票据去指定地点购买日常消费类食品。80年代的人们也非常淳朴,既不会造假,也不敢造假,而且如被逮住罪行判决非常重。
但是,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,人们的物质生活开始丰富,而食品安全意识也发生了质的变化。在买菜、下馆子吃饭时,人们总担心鱼在养殖过程中是否被使用了违禁药物,担心蔬菜上的农药残余量。
国民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的同时,伴随的却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频频发生。《民以食为天:中国食品安全调查》一书作者周勍曾花数年时间,调查了近十年来因食品而引发的一桩桩重大恶性事件。
据他介绍,食品安全成问题正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。“1996年,云南发生食用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,192人中毒,35人死亡。1997年,云南发生群众自行采食蘑菇中素事件,共有255人中毒,死亡73人。”周勍举例说。
1998年,山西发生假酒中毒事件,有200多人中毒。这一事件在当年震惊全国。此后几年,食品安全问题日趋严重。1999年,广东省肇庆市近700人因食用掺有液体石蜡的食用油中毒。2001年吉林市学生豆奶中毒,中毒人数6000多名。
据卫生部公布的2003年全国重大食物中毒情况: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起,12876人中毒,323人死亡。与2002年比较,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、中毒人数、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.1%、80.7%、134.1%。
问题的严重性在于,这种情况至今仍处于蔓延的趋势,并没有得到很有效的遏制。人们被迫处于无所不在的“食品卫生恐怖”的阴影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