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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

发布日期:2015-09-07 14:0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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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建章立制。组织开展立法调研,结合贯彻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,积极推进地方立法。

加快监管制度“废、改、立”,重点加强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、保健食品生产监督、食品添加剂管理、食品标识管理、药品注册管理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、药品飞行检查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、化妆品标签管理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。


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,制定食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修订完善药械、保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。科学编制“十三五”规划,提出重大工程、项目、政策建议.


进一步完善科学统一、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,加大专项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力度。完成全省抽检监测信息平台建设。完善药品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,规范抽检信息公布、结果综合运用机制。深入开展抽检结果分析研判,切实强化对不合格产品、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。规范承检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。

实施风险管理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。完善风险监测网络,建立风险预警专家队伍,拓展风险交流渠道,加强风险预警研判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提高风险防范能力。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风险交流机制。加强对食品药品抽检监测、药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,查找风险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