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,不得置于阳光直射、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。
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,并用温度探测器检
测其温度。
冷藏药品收货时,应索取运输交接单,做好实时温度记录,并签字确认。有多个交接环节,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。
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,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内,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内。
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,验收合格的药品,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。
对退回的药品,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,严格按以上操作,并做好记录,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。
冷藏药品的收货、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,记录至少保留 3年。
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。
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、批号分类码放。
冷藏药品应按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。发现质量异常,应先行隔离,暂停发货,做好记录,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,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。